币圈信息网 虚拟货币 ICO监管即将出台,炒币的你慌什么?

ICO监管即将出台,炒币的你慌什么?

这几天,各大财经新闻都在宣扬“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将对 ICO(initial coin offerings,首次…

这几天,各大财经新闻都在宣扬“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将对 ICO(initial coin offerings,首次公开售币)采取一系列行动”导致币圈一片恐慌,无数炒币人员割肉离场,只为保证自己账户里哪点本金,进行止损。很多朋友联系大B问该不该抛币?什么时候抛币?以避免损失。大B也很懊恼,监管ICO是对币圈ICO市场的整顿,你个炒币的慌什么!!!今天给大家分析下监管的一些个人看法。

ICO监管即将出台,炒币的你慌什么?

 
首先ICO 是什么?
 
ICO和 IPO的目的是一样的,都是一种融资方式。
 
ICO,公司发行的是自己的加密代币。
 
IPO 里,公司发行的是自己的股票,就是公司的所有权。
 
这些卖出去的代币可以拿来使用公司未来的服务,因而可以视为用户花钱买了公司服务的使用权。
 
随着公司的项目越强大,公司的服务价值就会越来越高。
 
于是公司发行的代币有限的前提下,这些代币的价值就会跟着涨高。
 
在 IPO 相当昂贵和漫长繁琐的情况下,ICO这种方式手续轻便,成本也不高,非常适合很多好的项目孵化。
 
比如说以太坊

ICO监管即将出台,炒币的你慌什么?

 
但现在的情况是,ICO 缺乏监管,任何人带上一个简单的概念都可以出来融资,这种条件也非常适合骗子们去骗钱。
 
有的项目干脆不谈项目,只谈红利,因为他们知道大部分散户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,根本不明白区块链能干嘛,只是想捞钱。
 
所以,官方意识到了ICO的乱象,才打算介入。
 
大概内容是: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将对ICO(initial coin offerings,首次公开售币)采取行动,在监管、法规体系准备好将ICO纳入之前,甚至不排除直接取缔的可能。从多位监管人士处获悉上述消息,是否取缔的方案正在研讨之中,央行、证监会均参与其中。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3号令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》。
 
该办法明确指出,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:未经依法批准,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;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。
ICO最早出现于2013年,主要募集的是比特币;随着众多类比特币的虚拟货币(又称代币,Token)的产生,ICO开始成为这一市场的主流融资渠道,即公司直接发行自己的数字代币,以进行项目众筹。
 
2017年,虚拟货币炒作一波胜过一波,制造出ICO井喷“神话”。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近期发布的《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》,今年上半年,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,累计融资规模26.16亿元,累计参与人次达10.5万。据统计,主要融资币种包括比特币、以太币,还有少部分EOS、莱特币、量子链、公信币、小蚁币等。
 
值得注意的是,ICO不同于比特币的发行逻辑。比特币从诞生之日起,是基于去中心化的算法,通过解密而获得,后期引入了交易等方式,但没有先发的、中心化的组织;而ICO的项目发起方,其发行代币的本身就是中心化、商业化的,容易形成天然巨庄。项目更是良莠不齐,非常不透明。
 
这让众多人士不免担忧,野蛮生长的ICO平台,会不会是下一个类似P2P的金融风险重灾区?
 
在SEC对ICO宣布纳入监管之前,ICO的发行者们并不认为法律可以管住他们。
 
一位资深比特币投资者对财新记者指出,在国际上,ICO的项目发行主体是基本注册在瑞士、中国新疆等地的慈善基金会,他们对外售卖代币,购买者相当于是“捐赠者”,用以“资助”有关的发行活动,相当于慈善义卖。
 
到了国内,ICO的发行门槛更低了,项目发行方甚至没有注册公司,也没有任何的程序。这些ICO发行者,往往通过比特币交易所平台如云币网等进行代币发行。对于云币网而言,其盈利模式在收取手续费外,还包括交易所自身免费获取初始的大量代币,一旦ICO上市后进行抛售,获取利润。
 
云币网由李笑来管理的比特基金投资。李曾是新东方讲师,投资过烤猫矿机,现在是持有比特币最多的人之一(小来自个宣称,并无任何实证)。由于现在比特币的价格一涨再涨,李笑来也成为业内神话。公开消息显示,李笑来发布了EOS、Press.one等ICO项目,但有些项目没有出具“白皮书”,即项目融资说明书。有业内人士认为,李笑来自己发行ICO项目,并将其放到自己投资的平台上进行交易,“相当于交易所参与IPO”。
 
并非只有李笑来的项目受到质疑。多位观察人士指出,ICO无须审批、无需IPO的财务成本、仅靠一纸简陋的项目白皮书和圈内人站台,可能吸引大量好奇的“韭菜”;此外,项目失败或跑路导致的资金损失、融资后集中抛售导致的币价波动,以及借ICO进行的诈骗、非法集资等,均存在着违法犯罪风险。
 
在对最大的ICO项目发行方“The DAO”一份长达18页的调查报告中,SEC正式表态: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和区块链技术的证券发行和销售行为,除非获得有效豁免权,都必须进行注册登记。未注册发行的参与者,将有可能被认为是违反了证券法。(美国SEC:虚拟货币融资也须纳入美证券法监管范围”)
 
但ICO的发行者们认为,在ICO中出售的代币不是权益,不承诺任何利润,代币仅仅代表产品的使用权,即明确表示该代币不代表任何性质的股权和债权承诺,由此规避《证券法》的问题。
 
那么,ICO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?8月24日,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《处置非法集资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。比特币圈内人士表示,该文件对于ICO有影响的一条,最关键的是“兜底条款”,即“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”。
 
判定ICO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难点在于,ICO筹集的虚拟货币非“资金”而是“商品”,因此很难依法认为ICO涉嫌非法吸存。(“以虚拟货币等违规筹资 应启动非法集资行政调查”)
 
具体而言,大多数ICO项目筹集的是比特币、以太坊等虚拟的数字资产,而非人民币、美元等法定货币,因而难以构成非法集资中的涉及的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”“集资诈骗”两大类违法行为。
 
比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指出,对于以发放虚拟货币融资的ICO众筹项目来说,在不涉及股权交易且有真实的底层项目、经营活动的,较难认定为非法集资行为,仍需调查部门调查后予以确认。
 
不过,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、大成律所的肖飒披露了一起近期北京二中院对于ICO的判决。
 
该案例是:房某发布的ICO项目投资完成后,并未实际进入开发阶段,其代币也无法进入交易所进行流通。后经投资人报案,最终法院判决房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发布该ICO项目的X平台与房某为共同犯罪。
 
“ICO到底是否适用于非法集资的兜底条款,目前还得看司法解释。”前述资深比特币投资者笑着说,目前几百家律师都排队等着代理ICO项目,做法律顾问。
 
该人士指出,ICO本质是创设了一种虚拟商品来出售,那么该行为是否涉嫌逃税的问题?“发行方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主体,但在国内进行了经营活动,这种行为是否有其它违法的嫌疑?”
 
同时他指出,如果ICO不适用于《证券法》,不适用于处置非法集资条例,那么ICO类似于传销,系“发行方给公众承诺的是模糊的预期。”
 
8月21日,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称,近日对辖区内疑似传销的某全球区块链峰会进行突击检查,指出主办方为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,参考“比特币”技术自行研发了一款数字加密货币“熵”,并在该公司平台上交易。当日晚间8点半,该官微删除前述微博后发表了新的状态,将之前“疑似传销”的提法改为“疑似虚假宣传”。
 
近期,私募基金机构九鼎准备投资ICO项目的消息传出,引发市场议论,后九鼎不得不公开否认。前述投资者认为,这是因为,“金融机构一下子就明白了,ICO就是流动性幻觉,只要一个产品能够连续竞价交易,其价值就会超出原来的价格水平。”
 
“ICO是一个赌场,人为创造了财富转移的市场。就算不被监管,最后也会发生泡沫破灭的情况。”
 
哪么对于二级市场来说,ICO监管其实就是好事,这样就大大的为投资者省去不少自己去查证这个ICO值不值得你去投资,不再是一个晚上就能写出一个白皮书,然后找几名人站台,就能圈上几个亿了,如果监管了,哪么市场上的很多ICO是不合格,可以说大大减少了很多人从二级交易平台抽钱去ICO了,从而使二级市场更加活跃。监管可以说把一些投机,空气币子,没有应用落地币子刷掉,让一些优质有实力的项目出来,让投资者钱投得有价值,而不是一味的在炒空气!!
 
我们现在炒的币,早就过了ICO这一个流程,该圈钱的,也圈到了,所以不在ICO监管范围之内,正常炒币就行了,我不知道你慌什么,再谈谈是否取缔的方案不是正在研讨之中,虽央行、证监会均参与其中,取缔只是让更多没有这个实力的项目,以及圈钱的项目直接PASS掉了,给我们投资者做了一道防盗门,让你们所投资项目安全性更高,我不知道你慌什么????当然消息肯定会給币圈带来一阵恐慌,大家持币也要做出选择,一些无价值,没有实际应用的项目一定会出现比较大波动。持币有风险,大家谨慎投资!
 
来源:金色财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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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ukeran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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